繁忙的市區,尋找停車位往往是一場耐心與運氣的考驗,尤其是假日期間更是難上加難。許多駕駛在看到空位時,急於停車,卻忽略了正確使用車燈的重要性。有網友發現,部分駕駛會打方向燈,另一些則選擇開啟雙黃燈,讓人不禁好奇,究竟哪種做法才是最安全的?這個問題在網路上掀起了熱烈討論,不少人分享自身經驗與看法,試圖釐清最合適的停車燈號使用方式。

路邊停車該打方向燈還是雙黃燈?
話題一出,隨即引起熱議,「有些機車看右轉燈不會死心,即使我已經很靠右了,還想著要從我右邊過,所以打雙黃燈比較能讓人明確知道我要停止了」、「打右轉燈比較危險吧,你往前他以為你要右轉就跟著你,打雙黃他才會想繞過你」、「上次才遇到一台突然停下來打雙黃燈,也不早點打,後退還差點撞到我」、「現在有的車出廠時打倒車檔會閃雙黃燈」。

也有些網友分享自己的做法,「我是先打右轉燈緩緩靠邊,快停下來時打雙黃燈,告訴後面我要停下來了」、「右轉燈緩速靠邊至快停止時打雙黃燈+1」。

警察揭正解,一堆駕駛都做錯

事實上,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》官網曾宣導正確做法:
1、倒車:請使用倒車燈,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。
2、路邊停車:請先打方向燈,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。

此外,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、頭燈、近光燈、遠光燈、霧燈、危險警告燈或其他燈光者,將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、3600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