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閃黃燈要停車還是加速通過?

警察揭取締標準「違規罰5400元」,很多駕駛搞錯了

 

遇到黃燈時,駕駛到底該快速通過還是煞停呢?民眾可以藉由「停止線」來判斷。

家都知道行駛在道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,才能確保安全並避免罰款,尤其在遇到紅燈時該停車,是最基本的原則,然而,許多駕駛在遇到紅燈之前的「黃燈」時,常因趕時間選擇加速通過,讓人不禁疑惑,黃燈時究竟該停還是該繼續行駛?對此,警方宣導正確做法,也提醒別造成闖紅燈而吃上罰單,甚至發生意外。

警察揭判斷標準「違規開罰3600元」,很多車主都做錯

事實上,根據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」官網宣導,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,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,表示紅燈即將顯示,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;而圓形紅燈則是表示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,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。

也就是說,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,如遇前方號誌轉換,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,則應儘速通過;如不及通過要煞停,也應注意後方來車,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。

警方另表示,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,號誌才轉變成黃燈,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線,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,以勸導代替舉發。警方也呼籲,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,除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,亦應注意前方狀況,隨時應變任何突發狀況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

此外,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機車闖紅燈處1,800至2,700元罰鍰;小型車處2,700至4,000元;大型車處3,600至5,400元;紅燈右轉處600至1,800元。